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进一步明确公司各部门及控股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国科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纪委组织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签订工作。
12月23日下午,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举行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仪式,由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王公应、总经理蒋俊杰与管理部门经理签订了党风廉政责任书。在此之前,王公应、蒋俊杰已与各研究中心主任、控股企业负责人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通过签订责任书将进一步提高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中层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加强责任考核,对重大违纪问题实施责任追究。成都有机化学有限公司已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