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生产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院党组关于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加强安全管理的要求,及成都市公安局单位内部安全保卫支队国庆70周年会议要求。9月25日至27日,成都分院副院长陈锋带队组织开展了分院系统各单位安全检查工作。
此次安全检查采用各单位自查和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照2018年检查出的隐患是否整改为重点,由成都分院牵头,抽调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了院属成都、重庆地区各单位,重点检查了实验室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气瓶的安全管理;人防、物防、技防、消防安全管理,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以及食堂安全管理等方面内容。
安全检查既是对各单位的安全隐患的监督与指导,更是各单位之间取长补短的学习机会。在检查中发现了一些共性问题,如实验室现场用电不规范;气瓶管理不规范,压力表、减压阀等未定期进行校验;危废品使用现场杂乱,台账、标识不清,有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现象;出租厂房现场管理混乱。同时,也有很多值得各单位相互借鉴学习的地方。
检查现场,检查组与各单位安全负责人充分交流了检查意见,陈锋表示,各单位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及时整改。一是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教育,使广大职工清晰明确的知道安全风险点;二是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制,坚持“一岗双责”、“业务工作谁主管、安全工作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实现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三是加强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的安全建设工作,构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通过培训、演练等手段加强落实“三化管理”,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四是积极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要按照检查组意见积极落实整改措施,同时不局限于此次整改,举一反三、防微杜渐,力争把安全工作做实、做细、做真;五是适当加大安全投入,从所层面考虑加大人防、技防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同时加强安全违规的处罚措施,建立有效的奖惩机制,更好的为科研生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检查现场
检查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