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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基地型研究生培养教育设施—成都地区研究生教育设施建设项目比选公告

文章来源: 发表时间:2018-01-30

  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拟以比选方式对中国科学院基地型研究生培养教育设施—成都地区研究生教育设施建设项目咨询机构进行选择,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咨询单位参加比选。 

  (一)项目名称:中国科学院基地型研究生培养教育设施—成都地区研究生教育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概况:新建研究生教育综合服务楼一幢,包含研究生宿舍、教学及辅助用房,项目拟选址用地在成都天府新区兴隆湖,占地面积约十亩。 

  (三)项目投资:4500万元,全部为财政专项资金。 

  (四)服务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需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节能评估报告(如涉及)及其相关工作。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须具备: 

  1.相关行业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咨询资格证书甲级资质。 

  3.省外入川企业需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工程咨询活动备案证》。 

  4.近三年内至少已完成3个类似项目咨询服务业绩(项目投资金额在1亿及以上)。 

  5.拟派往项目工作的负责人须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和全国注册造价师资格。 

  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 

 (六)比选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比选文件自2018130日至2018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9号中科院成都分院综合楼207室报名进行购买。(外省可邮寄) 

  比选文件领取时持以下资料: 

  1.介绍信、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 

  2.提供“(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第1条规定的承诺函原件。 

  3.提供“(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中的第2条中要求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若为邮寄:比选申请人的有关经办人员应于2018130日至2018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将领取比选文件需要的资料、报名费500元、采用快递邮寄至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9号中科院成都分院综合楼207 028-85228825,并电话告知比选人,比选人在确认收到快递后一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打电话告知收到报名资料和通过审查的比选申请人,并返寄文件和收据,才算报名成功。未经比选人电话告知确认报名成功,其报名无效。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500/份(比选文件售后不退, 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七)比选时间:201828日上午900分。 

  (八)比选地点:中科院成都分院综合楼301会议室。 

  (九)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28日上午900分。 

  (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十一)发布公告媒介:本项目公告在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网站上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9号中国科学院成都分院 

  联系人:谭前春  牛亚伟 

  联系电话:028-85228825 

                                       201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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